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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英国曼彻斯特总领馆教育组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凡在教育处报到登记系统报到登记的留学人员,在完成学业回国时,可以向教育组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一律通过邮寄办理。办理时需分别提交以下材料:

1.        带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打印件,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下方空白处注明结业日期和回国日期,同时在右上方贴照片一张(使用个人账号登录网上报到登记系统后,可以打印报到登记表);

2.        护照身份页和留学英国签证页复印件(留学期间如果更换过护照或申请过签证延期,请在提交材料时加以说明);

3.        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信原件(需要注明注册学习起止日期、就读学校院(系)以及专业);访问学者和科研工作者需提供进修或科研工作单位出具的进修或科研工作证明信原件(需注明学习或研究起止日期和单位以及学习或研究内容);高级访问学者和高级研究学者需提供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或中国科学院出具的相关证明;

4.        学位证书复印件(若暂未拿到学位证书需由学校出具毕业证明信原件,注明已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并提交了论文);访问学者和科研工作者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5.        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可不包含论文成绩;访问学者、科研工作者、研究型硕士以及博士生无需提供此材料);

6.        回国机票复印件(要能够清楚显示回国日期)电子机票确认件 学业结束后回国时护照入境盖章页复印件(要明确标出入境章位置和入境时间);如果仍在英继续学习,也可提供现阶段在读证明信复印件

7.        以邮政汇票(postal order)方式支付的2英镑工本费(必须在英国邮局购买,只需在PLEASE PAY栏内填入(Education Section, Chinese Consulate 或 Chinese Embassy)。教育组不接受现金和支票;

8.        贴好邮票并写好回邮地址的中号回邮信封一个(如邮寄到国内,至少贴1.12英镑邮票)。

在英留学期间已在教育处报到登记的同学,毕业回国后,仍可以通过邮寄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也可以委托在英国的同学或亲戚朋友办理。

上述所需材料中第三、四、五项内容也可由学校开具的一封原件证明信说明。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有关材料必须齐全。提交的材料一律不退。若您想保留其中证明信原件,请同时提交一份复印件和情况说明,证明信原件将与回国证明一并寄回。为加快办理回国证明,建议大家使用材料核对清单(使用此清单可优先办理)

查询《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办理情况和信件收到与否,请直接登录报到登记系统进行跟踪查询。教育组不受理电话和电子邮件查询。管片老师在收到材料后,将在20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合格者将予以办理留学回国证明,否则将退回主要材料并说明不合格原因

收到《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后请仔细检查其中内容,如发现有误,请将回国证明连同情况说明和相应材料寄回曼城教育组,同时附上回邮信封。《回国证明》中毕(结)业证书的名称及号码暂时不填写,待回国办理相关手续时再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填写。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办理回国证明请参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专栏提交相应材料。其它具体问题,请大家进一步浏览“疑难解答”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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